课程思政教学案例358
作者: 时间:2021-05-15 点击数:
课程名称 |
医疗保险学 |
授课学院 |
卫生管 理学院 |
授课对象 |
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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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赵红梅 |
职 称 |
副教授 |
课程性质 |
必修课 |
学时 |
48 |
授课章节 |
第七章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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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教学目标 |
【掌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 【熟悉】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监管的内容。 【了解】医疗保险基金投资的原则和投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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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教学目标 |
引导学生认清自己的角色地位,立足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做诚实守信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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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与手段 |
课堂教学讲授法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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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元素 |
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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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教学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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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站人员诈骗医保逾三千万,有人被判无期 医疗保险基金被称为医疗事业的“生命线”、老百姓的“救命钱”。通报指出,诈骗医保基金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医保定点医院——处方医生——持卡患者——赃款折现多个环节,各环节之间及内部相互勾结,共同骗取医保。 例如,药品生产企业与医院共谋,前者虚开药品出库单,后者虚开药品入库单,造成药品虚假入库、虚假消费的假象;“药贩子”冒名就诊,处方医生明知而大量开药,造成医保基金流失;行为人冒名就诊,从医院低价购买大量药品后,药品收购人及药店明知而购买,帮助犯罪分子折现药品。 典型案例显示,某社区卫生站系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2011年自2017年,该卫生站法人代表张某、药房负责人王某、会计孙某、护士李某共谋,采用伪造药品入库登记、虚假录入药品数量、虚假挂号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共计30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开药品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无期徒刑,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北京二中院指出,本案是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共同诈骗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案件中出现的伪造药品入库量、伪造就诊票据等多种犯罪手法是常见的犯罪手段,判决在犯罪数额计算、共犯量刑区分等方面确立了一定规则,对该类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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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反思 |
诚实做人,本分做事是每一个公民基本的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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