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申请的办理程序?

作者: 时间:2017-09-09 点击数:

缓考申请的办理程序?

答: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如因生病或考试冲突等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填写《牡丹江医学院缓考申请表》,教务处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需附上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副院长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的按旷考处理。学校不单独组织缓考,缓考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考试。考试通过,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

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 邮编:157011 电话:0453-658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