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6-19 点击数: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出现人为因素造成多媒体教室设备设施损坏,影响教学,加强多媒体教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教师

()多媒体教室为教学场所,不得以各种名义用于娱乐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不得随意调动。

()首次使用或不会使用者要与教务处联系,熟悉操作,取得使用许可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程序。

()使用者要爱护设备,要保证设备完好不损。不得随意搬移拔插拆卸设备,不得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更改初始设置,对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者,将要追究其事故责任。

()在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要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并迅速与教务处联系,以便管理人员尽快处理。

()不得污染教室环境,不得将餐饮食品等带进教室,不得在教室就餐。

()若有特殊情况需借用多媒体教室者,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并向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出具教务处批条,方可使用。使用前,请到教务处详细登记,保证不损坏设备,使用后,要确保设备完好未损方可离开。

二、教室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按照课程表开门关门,在上课前10分钟左右打开并调试好设备。

()经常检修设备和仪器,临时出现的故障要及时解决,保证教学设备正常运行。

()为教学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为多媒体教学提供教学保证。

()管理人员要负责教室的安全和卫生。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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