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19 点击数: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设立安全检查记录本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

2、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事故),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3、来实验室工作的校内外人员,必须有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陪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进食食物应在规定的场所内。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情况,实验中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或使用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走道畅通。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报告,不得隐瞒。如有盗窃发生,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剧毒用品领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需两人同行去领取。领回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两把钥匙的专柜中,两人分别保管钥匙,两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使用。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操作。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等相应的防护设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要有许可证和上岗证,要检测有害射线,防止超剂量伤害。对病菌的储存、运输、接种、使用要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废物要烧毁,防止扩散污染。

9、实验室内使用的通风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或请电工检查维修。

10、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消防器材,且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并按保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1、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12、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并确保关好。

1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4、每逢节假日前,各室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后,由保卫部门及负责同志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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