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牡丹江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28 】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信访举报件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信访件办理工作细则》,参照《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第一条坚持统收统管。信访举报件要归口管理,凡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必须交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统一编号登记、呈报、运转、协调。

第二条坚持规范保密。要严格遵守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依纪依法、严肃认真地处理每一件群众信访举报,不超越职权,不拖拉推诿,不泄露秘密。

第三条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于反映一般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办理。

二、受理范围

第四条以下信访举报件列入受理范围:

(一)对全校各处级单位和党的关系在牡丹江医学院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全校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工作人员和党的关系在牡丹江医学院的党组织、党员提出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不服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对全校行政、教育、教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举报。

(四)对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第五条以下信访举报件不列为受理范围:

(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

(二)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已经信访部门“三级终结”、司法机关终审判决的。

(四)无理取闹、缠访的。

(五)信访人患精神疾病,无行为责任能力的。

(六)其它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

第六条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要告知到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反映,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以协助举报人联系受理单位(部门)或报告有关领导后再处理。

第七条对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受理,重视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排查送审、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受理

第八条收信。由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收取举报信件,用剪刀从信封一端的封口处剪开,注意保持信纸、信封、邮票、邮戳、编码的完好;拆信后,将举报材料按照信件-附件-信封的顺序进行排列,并装订整齐。

第九条接访。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必要时可以录音。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并填写《接待来访记录》。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来访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二是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三是是否向其他机关反映过及受理机关处理情况。四是反映内容摘要。问题情节简单的应尽量记录全部内容。内容较多且较复杂的,应告知递交书面材料。

第十条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必要时可以录音。举报人情况反映完毕后,受理人员应将主要内容复述一遍,检查记录是否符合原意,核对无误后填写《举报电话记录》。主要包括举报人的姓名(也可匿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单位、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节、有关证据或线索;询问是否向其它机关或部门反映过及受理机关或部门处理情况。问题情节简单的应尽量记录全部内容,内部较多且较复杂的,应告知递交书面材料。对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电话,应告知申诉人按照规定进行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网络举报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接收回复。网络举报件需打印输出,注明线索来源,同收信办理。对网络信访件,要在网上及时给予简明扼要的回复。

(一)拒绝性回复要灵活掌握。如“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请参看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您的检举、申诉权利,祝您顺利!”等。对匿名举报且线索不清的,可回复“请据实举报,谢谢您的支持!”等。

(二)转办件回复要明确去向。如“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已转XX单位办理,XX单位会按照相关规定按照您留下的联系方式,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三)送审件回复要明确告知。如“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正在办理中,如有新的线索请继续提供”。

四、登记及阅批

第十二条信访举报件(包括来信、接待来访记录、举报电话记录及网络举报件)受理后,必须逐一分类编号,加盖收信专用章,写清收信时间,署名件需加盖“注意保护举报人”专用章。要及时将信访举报件的各项要素录入微机。包括:信访编号、受理时间、信访方式、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单位和职务、职级、问题性质、问题摘要、领导批示、办理方式、办理结果等。

第十三条对受理范围内的重要信访举报件,应填写《重要信访拟办单》送审,由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送领导逐级阅批。

第十四条以下信访举报件原则上要填写《重要信访拟办单》送审:

(一)涉及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机关干部的。

(二)涉及全校各处级单位和党的关系在牡丹江医学院的处级以上干部的。

(三)涉及全校各处级单位和党的关系在牡丹江医学院的处级以下干部问题比较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

(四)反映行政、教育、教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拟自办或要报结果(情况)的。

(五)上级要结果、要情况的。

第十五条内容相同的重复信访举报件按原批示意见办理,不再填单。

第十六条对领导批示及时进行登记,对送审批示原件进行复印留存备查。

五、办理

第十七条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方式一般为转办、自办、交办、信访监督、存查等。

第十八条转办

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的一般信访举报件,受理登记后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对于转办的检举、控告、申诉类信访举报件,应督促承办单位或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一)领导批示转办的送审信访举报件,转交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或党组织处理。

(二)不需送审的,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类信访举报件,按照程序移送处理。

(四)反映党员党籍、党龄的审查处理,干部的使用及领导班子调整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转交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五)反映师德师风、职称评定、学生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及其它业务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转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六)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其它信访举报件,转交学校及有关部门处理。

需转办的信访举报件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转出。

第十九条自办

以下范围信访举报件经领导审批予以自办:

(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报结果的。

(二)涉及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机关干部和二级学院班子成员的。

(三)涉及全校各处级单位科级以上干部问题比较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

(四)反映典型、重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

第二十条交办

(一)交办件范围

原则上,以下信访举报件交办要报结果或情况:

1.涉及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科级以上干部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

2.涉及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科级以下干部问题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

3.反映典型、重大教育行风问题的。

经领导同意或批示查报结果或情况的信访举报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拟交办函,经审核后进行函件登记编号(要结果件,文号为“牡医纪字”),加盖校纪委公章附带信访举报件一同发出。

(二)交办件审核

负责信访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对承办单位的报结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结案(了结)的应填写《信访案件结案呈批表》,报领导审批,并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向承办单位作出回复。经审核不同意结案(了结)的,应向承办单位通报不同意结案(了结)的回复意见,并提出重新调查处理、补报材料、调卷审核等具体要求。承办单位补查补正或重新处理后再次上报时,调查报告(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要用新编号、新日期,校纪委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直至批准同意办结。

(三)交办件结案(了结)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的交办件,可以结案(了结):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检举、控告案件报结的必备材料是:

1.调查报告(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处理(调查)结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况;初核对象的简要情况;对所反映问题的初核情况;处理建议。调查报告应包括四部分: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主要违纪事实、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处理建议。立案案件要同时报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调查报告。承办单位要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度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

2.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匿名、冒名、化名、假名举报的,可以不附举报人对处理(调查)结论的意见,上报时应予以注明。

3.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附有处分决定,需当事人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要附有本人检讨书或组织处理决定;对被举报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要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呈报结案时,应提供移送函和有关司法机关接收手续。交办后,承办单位发现司法机关已经对被检举控告问题立案侦查的,可以呈报结案,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详细说明。

4.承办单位如转报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必须对所上报的材料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5.报结材料要以正式公文报送,要结果件的调查报告(初步核实报告)要以纪委或党委文件报送,要情况件的调查报告(初步核实报告)要以纪委或党委函报送。交办件呈报结案(了结)前,呈办单位要提前与学校纪委进行沟通。调查组成员和承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报结材料上签字背书。

(四)交办件工作时限

要结果件一般办结时限为3个月,要情况件一般办结时限为1个月,确因案情复杂、情况特殊不能及时报结的,承办单位可以向学校纪委打报告延期一次,了结案件可延期1个月,立案案件可延期3个月。

第二十一条信访监督

对信访举报件中涉及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应当进行信访监督:

(一)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轻微问题。

(二)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不正之风范围内不够立案查处的一般性问题。

(三)失职、渎职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

(四)党组织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需要引起有关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

(五)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上级要求实施信访监督的问题和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他问题。

信访监督的主要方式:

(一)信访告知。对群众反映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问题,可将来信内容摘录,告知被反映人。被反映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信访通知书。对群众举报问题性质、情节比较轻微,内容比较单一的,可向监督对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信访函询书。对信访反映比较单一、有具体事实的问题,将来信内容摘录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反映人或其所在组织,要求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

(四)信访谈话。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但又比较笼统或经初查发现被反映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信访建议书。主要针对在信访初核中发现的机关管理、工作作风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相应提出加强管理,改进作风等建议。

(六)责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或其成员带有共性的问题,责成该领导班子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专项说明。

(七)信访通报。将一定时期群众对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综合整理后上报有关领导,经同意后,采取会议或书面通报等方式实施警示。

信访监督方式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一般应在1个月内办结。

第二十二条存查

对无信访人、无被反映对象、无具体内容及其他原因不宜调查和转办的信访举报件一般作存查处理。存查信访举报件必须经领导批示。

第二十三条销毁

对内容含混不清的暂存信访件和重复信访件,每月进行一次清理登记,经领导同意确认后销毁。

六、案件归档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四条信访案件(包括自办案件、要结果案件、要情况案件)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要以案件为单位,及时装订组卷。原则上一案一卷,材料少的也可多案一卷。案卷要填写卷装封面、卷内目录、立卷日期、保管期限,立卷人姓名等。

第二十五条每月20日前对信访举报件总量及职级分类和检举控告等情况进行统计报告,报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相关部门。

七、保密和回避

第二十六条信访举报件均列为密件管理,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在处理信访举报件时,要固定专人专机。信访举报件专用微机必须设立专用密码,不得与互联网联接。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信访举报件安全。

第二十七条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署名举报人电话查询举报件,应认真登记,告知处理去向。对正在送审的信件查询,只作原则性答复。匿名电话查询不予受理。无关人员查询信访件,一律谢绝。受理来访查询要按照批示进行原则性答复,不告知批示的具体内容及相关领导姓名职务。对单位查询信件的,凭查询原件及单位批示件,填写《查询信访件审批单》,经领导签批同意后进行查询,查询后需出具查询报告并加盖印章。对询问内部情况及对外需保密的事项和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的住址、电话号码等,不予查询。

第二十九条对于需要转办、交办的领导批示件,要将领导批示内容隐去,不得擅自将领导批示内容泄露给举报人、被举报人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三十条信访举报件的送审、传递由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严禁无关人员接触信访举报件。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

第三十二条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被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检举、控告问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

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检举、控告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八、附则

第三十三条此工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制度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