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城娱乐,黄金娱乐登陆

科研经费报销说明

作者: 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1、保证报销票据真实性。报销票据支出必须与科研项目对应;票据应由报销人在国家税务局统一查询平台上进行验真,并用A4纸打印附拟报销票据后。

2、科研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如因研究需要对支出预算项目金额进行调整的,需要向经费管理部门申请调整。

3、校本部教师国内论文版面费应由通过学校进行公对公转账汇款;国外的由发表人自行付款,事后携银行汇款凭证和发票进行报销;附属医院老师和学生开展科研项目需支付版面费的,由发表人先行垫付,事后携发票和稿件录用通知进行报销。

4、科研项目需要购买试剂的,要求个人与对方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并由学校进行公对公转账汇款。

5、科研项目支出的经费要及时报销,拟报销票据日期不能超过报销日期的上一年。

6、会议费、培训费要有会议和培训通知,调研支出报销时要附调研报告。

7、所开据的发票台头(单位名称)必须为“牡丹江医学院”(税号122310004143555309),附属医院有科研项目的老师不要开附属医院名称。

8、咨询电话:6984257(办公电话)或15004538825(手机)


牡丹江医学院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TEL:0453-6582156 邮编:157011